
1. 律法与恩典——照亮救恩之路
罗马书第十章是使徒保罗再一次强调他对以色列得救的迫切愿望,并深入探讨“律法与恩典”之问题的著名篇章。同时,这一章也着力阐明为何以色列与外邦人的情况对比之下,以色列却未能得救、反而走偏了。包括张大卫牧师在内的许多牧者与神学家都指出,罗马书第十章中保罗想要表达的核心,并非“律法”本身,而是人对律法的态度,以及最终显明的“神的义”这一恩典。换言之,当人试图利用律法建立自己的义时,会产生何种后果?又神的救恩到底是通过何种途径成就的?本章正具体地展现了这些真理。透过对罗马书第十章的研读,我们不仅能对犹太人与外邦人的差异有所了解,更能在当下反省并检验自身的信仰生活,获得关键的洞见。
保罗在罗马书第九章之后紧接着第十章,仍然流露出对同胞——也就是以色列人的同样心志。第十章第一节里他说:“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早在第九章开篇,他就曾以“我在基督里说真话,并不谎言”来表达自己对以色列的悲痛之情。他所渴望的,是以色列真正地得着救恩。这不仅是保罗个人的情感依恋,同时也是对那被神首要呼召为选民的以色列,竟拒绝本该得享的恩典所发出的痛惜。
保罗在罗马书第九章30-31节已经铺陈了他的论点:“那不追求义的外邦人反得了义,就是因信而得的义;但以色列人虽然追求律法的义,却未能追上这律法。”面对如此矛盾的局面,该如何解释呢?保罗在接下来的第十章中给出更明确的答案:问题核心在于,以色列通过律法自以为义,却不认识那真正的义,也就是“神的义”。当人依靠“自我之义”并以此自夸时,往往错过了真正的福音——因信而来的义。
在第十章第二节,保罗指出:“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是有热心的,但不是按着真知识。” 这里,并没有否定以色列对神的热心,而是指出他们的问题在于缺乏“正確的知识”。保罗自己在未遇见耶稣基督之前,也曾自以为对神有一腔热忱,却对基督徒大加迫害,从耶路撒冷一路拿着公文到大马士革去捉拿信徒。他的那番热心与执著,反而成为与福音对立的工具。换句话说,没有建立在真知识或正确认识之上的热心,最终导致的往往不是顺服神,而是显露出自我的义与骄傲。保罗正是亲身经历了这一点。
因此,保罗在说完“他们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之后,在第三节继续指责道:“因为不知道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神的义了。”保罗所抨击的焦点,在于“顺服”问题——以色列并没有真正在神面前顺服。这不是批评“律法”本身,而是指控以色列在对待律法时,反把它当成夸耀自我的手段。其实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所言,律法是引导我们到基督面前的“训蒙的师傅”(或称“监督”)——也就是说,律法只是让人看见自己需要真正的义,而非提供人得救的终极目的。
在罗马书第十章第四节,保罗宣告说:“因为律法的总归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对于其中“总归”(或译“末了”“终结”)的含义,历史上有多种解释。有观点认为这是指“废除”,但保罗更想表达的是“达成”或“成全”。希腊原文“telos”含有“最终完成、目的达到”之意。正如耶稣在登山宝训中所言:“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在基督里得着了真正的成全,而这成全只能通过“恩典”来彰显。唯有人在恩典的福音里,才能全然满足律法的要求,因为凭借人的努力或义行根本做不到。
那么,恩典究竟是什么?耶稣基督的道成肉身、他的生活与十字架的牺牲与复活,正是显明神爱世人的具体事迹,通过这一切,我们得以脱离罪的捆绑,也从律法所揭露的种种罪责中得到释放。就如耶稣面对行淫时被捉拿的妇人时所展现的怜悯——“我也不定你的罪”,那就是恩典的明证。律法虽然揭露了那女子的罪,但唯有神儿子耶稣基督的牺牲与大爱才真正解决了罪的问题。这就叫做“成全(终结)律法之要求”的事件。
因此,保罗并非要对立“律法”与“恩典”,也未曾说“可以不遵行律法”。相反,他肯定了“因着律法,选民以色列曾经得了许多恩典”。然而,仅靠守律法来获取真正的义,那是人力所不及的。而主耶稣基督所显明的恩典,才最终“完成”了律法。换言之,律法在旧约时期对神的子民起到保护与教导作用——如同“监护人”的职分,但当基督的爱(这新律)彰显出来时,律法原本旨在把人从罪中带向神的目的就彻底实现了。
从罗马书第十章第五节开始,保罗引用了利未记十八章第五节:“摩西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旧约利未记的核心信息在于:当人遵行神所设立的法度,就能存活。万物包括人类在内,只要在神创造的秩序中安分守己,便能享受生命。从植物汲取水分、接受阳光的规律,到动物遵循各自的生存法则,皆是如此。对于人类而言,神赐下他的法度,在旧约时代便是“摩西的律法”。然而问题在于,律法是否真的能给人带来完全的义?保罗并没有说律法本身“不好”,只是指出人在面对律法时无法百分百顺服,其结果自然仍是罪人。
这不足之处,正是从第六节开始所阐明的“因信而得的义”所要弥补的。保罗借用申命记三十章11-14节的话来说明:神的话语并不遥远,人不需上到天上或下到海洋深处(也可理解为无底坑)去寻找,因为神的话就在口中、在心里。这让我们想起旧约中,律法本就是神主动颁布,在西奈山上赐给摩西的,并非人凭自身功绩来获取。同样地,新约里基督的福音也无需人去天上或阴间拉耶稣出来。因着道成肉身、十字架受死与复活,主的恩典已然“临近我们”,触手可及。正因此,当我们“心里相信”“口里承认”,便能得救。这就是罗马书第十章9-10节所说的救恩关键。
“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 这句话在福音派信仰传统中,常被引用来强调“接受耶稣”的重要性。但值得注意的是,保罗在第九节先讲“口里承认”,后讲“心里相信”;到第十节又补充说明:是“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由此也确认了:首先是“心里相信”才是根本,其次口里承认只是水到渠成的表达。
在这里,我们需要反问:“自己是否真正在内心深处承认耶稣基督的主权,打开心门来领受福音?”就像过去犹太人曾以“我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来断定自己必然得救,现今亦有不少人会因“我在教会已有相当资历”而心安理得。但保罗强调:得救并非因血统、背景或宗教热心而来,而是源自“对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的内心信靠,并真诚承认他是主。
于是,若将“倚靠遵行律法”之热心与“恩典之信心”进行对照,就不难理解保罗想表达的重点。律法要求人的“作为”与“努力”,但由于人无法完美实现,于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陷入自义与夸耀的陷阱;相反,恩典的方式在于完全领受基督已经完成的救恩成果。因而《以弗所书》二章8-9节所言“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正与此相呼应。
随后在罗马书第十章11-13节,保罗再次引用旧约(赛28:16;珥2:32)说:“凡信靠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这宣告了救恩对犹太人和外邦人都一视同仁——凡呼求耶稣之名者,必蒙拯救。虽然律法曾限定给特定民族(以色列),要求他们活出分别为圣,但那律法本想指向的真正的义和救恩,终于借耶稣基督向普世的人敞开。罗马书第十章正强调:不论犹太或外邦,都能因信基督而得救。
保罗接下来在14-17节详细说明了人如何产生“信心”——“若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若未曾听见,又怎能信呢?”相信是从“听见”而来,而所听见的是“基督的话”。这段经文在教会历史上成为普世宣教与传福音的重要基石:若人从未听见福音,自然也不会生发信心,从而就与救恩无缘。因此,需要使徒般“奉差遣”的人去传讲,“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当神的仆人们动身前去宣讲福音,使人听见,于是得生发信心,进入救恩。
张大卫牧师也常在多场讲道与释经中提及此段经文,反复强调福音传播之核心精神在于“见证神的义与恩典”。有些人只把布道、宣教看作是知识、逻辑或教会扩张的方法,但对比罗马书第十章,可见真正的福音传播,是要把基督的话语种在人的心里,让听者从内心产生信心,并口里承认耶稣为主。这并非仅仅是教会里一个“活动”,更是信徒在生活各处、与他人真实交流中,将所听见的福音再分享出去的“属灵交通”过程。
简言之,律法与恩典的关系可归纳为:律法揭示人的罪及有限,让人自觉需要基督,但它本身并无拯救能力;最终,一切律法都在耶稣基督里得以成全。他来不是要废掉律法,而是借着爱的方式实现律法所指向的“人与神关系重建”。所以,在教会或个人信仰中,必须杜绝“藉律法建立自我义”的态度。我们的救恩唯独倚靠基督的义、他的恩典;我们纵使带着热心,但焦点若在夸耀自己,就失去了对神的顺服和爱。
另外,罗马书第十章也总结性地指出:以色列之所以失败,归根结底在于“没有听从”,也“没有顺服”。神的道就在他们附近,他们却拒绝从心里接纳。最终,他们没能迎接基督与福音。这也对我们提出同样的挑战:今日我们听到的属灵信息不计其数,但究竟是否真正敞开心灵去接受,并活出来呢?若只是听而不行,或根本没有生发内心的变化,就会重蹈以色列的覆辙。对这一点,我们务须严肃省察。
2. 以色列的不信——神的救恩计划与我们的反省
罗马书第十章后半段(18-21节)保罗再次聚焦以色列的不信:“但我说,他们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也就是说,并非他们没有机会“听见”,而是“听了却不顺服”。某种意义上,以色列亲身经历了先知、律法,甚至在耶稣与使徒亲自传扬福音时,也早早有知识上的准备。保罗本人对旧约极其精熟,可仍在与耶稣相遇前迫害教会。换句话说,以色列并非因无知而拒绝福音,而是因为自己“没有可听的耳”——也就是故意封闭心门。
在第十九节“我且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先有摩西说:‘我要以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以愚昧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保罗借此指出,外邦人的得救,反倒激起以色列人的嫉妒,并企图藉此刺激他们回转。在旧约中,当以色列人违背神、拒不悔改之时,神屡次使用外邦来提醒或惩戒他们。保罗再次引用这段话,暗示当福音拓展到外邦,并让外邦人得救时,以色列应当更深醒悟自己“选民之位”究竟意味着什么。只可惜,绝大多数以色列人仍持续拒绝福音,使得救恩广泛传向外邦世界。
第二十节里引用了以赛亚书六十五章一节:“素来没有求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 这是先知性地暗示:外邦人会藉着福音而寻见神。新约时代,主耶稣与使徒的事工见证了这一点:血统上与犹太毫无关系的外邦群体,却因听见福音而大规模信主,教会急剧成长。于是罗马书第十章围绕的问题是:拥有律法并自诩为选民的以色列,为什么对福音却抱持不信甚至排斥?他们失落了信仰的核心——“顺服神的义”,结果便与神的恩典失之交臂。
第二十一节:“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这句话象征神长期以来对以色列苦口婆心的呼唤,就像浪子比喻中父亲远远张望并跑去迎接儿子。神正是这样一直伸着双手,却被以色列一次又一次拒绝。正如罗马书第九章所揭示,福音的果实最终转向外邦人。保罗用“天然的枝子被折下来,野橄榄得以接上去”比喻(参罗11章),形容以色列之不信,绝非神的救恩计划失败,而是以色列自己的不顺服导致。
这种情形对于现代教会与信徒而言,也需严肃地对照自身。张大卫牧师常提醒,不可只将以色列故事当作一段历史。当今,拥有丰富教会传统、熟悉神学知识、或热心服事的人,未必真的在心里顺服神。若像昔日以色列人那般,将自义与骄傲混入信仰,就与保罗所谓“有热心,但无真知识”无异。反观外邦人,原本不在宗教与律法之内,却因福音感动而生发真信心,并领受圣灵大能,满有喜乐地进入救恩。这可成为我们今日的镜鉴与提醒。
故而保罗的论述在二十一世纪仍具现实意义:当教会与基督徒自认为“我都懂”“我已经在救恩里”,却没有真心顺服神,就类似耶稣在福音书中对法利赛人的警告——“你们若瞎了倒没有罪;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9:41)所以,我们要反省:“我是否以为自己已经看见真理,却在实际生活中对神不服?”罗马书第十章让我们见到:福音既包含“凡信主者必得救”的大好消息,也隐含“若听而不顺服,终究不能得救”的严厉警告。正应了保罗在罗马书一章17节所言:“义人必因信得生。”关键在于信心,而非律法或人的成就。可信心并非凭空出现,必须要“听见”,而听见就要有人“传扬”,更要听者“愿意接受”,并发自内心地回应。若不然,再多外在的热心都无用。
保罗在“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罗10:15)之话语中,也在暗示自己作为外邦使徒之呼召。但其实,主耶稣把“普传福音”的大使命交给所有门徒:“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所有信徒都在某种程度上受托去宣告“好消息”。无论在家庭、职场、校园、社会,都该见证耶稣基督如何成全了律法,让我们得享新生命。张大卫牧师在教导中也常提醒现代教会:不要流于人多势众的教会增长学,或仅停留在制度层面,而要回到“使人心里相信、口里承认耶稣为主”的真正福音实质上。
另一方面,以色列的失败案例也警示我们:“纵然听见福音,但若自夸自义、并以功绩炫耀自己,就终究会错失神的义。”法利赛人在诵读律法、祷告、禁食、奉献等方面都远超常人,但耶稣却谴责他们:“娼妓和税吏倒比你们先进入神的国。”可见,圣经知识与教会服事固然重要,却不足以证明对神的真诚归属;真正的信心乃是接受主的爱与恩典,并因此在神面前谦卑顺服。
对以色列而言,问题不在知识或律法本身,而是在于他们“不愿顺服”的心;即便口头说尊神为大,实际上却是“硬着颈项”。正如罗马书十章21节指责他们是“悖逆顶嘴的百姓”。有时我们口称“主啊,主啊”,但行出来却是随己意行事。主耶稣也说过:“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唯有真心爱神、听从神的话语并付诸行动的人,才算得上进入神国度的子民。
罗马书第十章在救恩论、尤其“称义与得救的确据”方面具有深刻启示。在犹太教传统中,守律法似乎是得救关键,但人根本无法达到律法所要求的全备顺服。因此,唯有耶稣基督的十字架与复活解决了这个难题。保罗见证道:“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罗10:10)由此看出,信心的本质在于内心对基督完全的认可与接纳,而并非靠我们自己的行为。正是因接受基督完成的一切,我们才被算为义,并得以进入救恩。
这与“承认耶稣主权”直接相关。口里承认耶稣是主,并非只是在困难时想靠主解决难题的功利心态,而在于认信耶稣已复活,且现今仍然掌管万有。相信神使耶稣从死里复活,不仅表明他的救赎大功已告完成,也宣示他如今仍是活着的王。如此的信心,就是在这至尊宝座前降服:“主啊,你是我生命的王。”这也正是保罗所言“口里承认耶稣为主”的深意。当我们心里深信神叫耶稣复活,并承认他是主,才有了真正顺服的起点。
罗马书第十章后半(18-21节)保罗再次提醒我们,以色列的问题不在于没听见,而在于听却不顺服。“神整天向他们伸手”,他们却依然顽梗。这解释了为什么身为神的选民、拥有律法遗产的以色列,反而最激烈地抗拒弥赛亚——他们陷于自我义之中。保罗同时也显示,神依然没有丢弃以色列,而是久久等待,如路加福音第十五章浪子的父亲那般。只是当人自以为是时,就会不断与神的心意背道而驰。
那么,以色列被“拒在门外”,而外邦人却得蒙拯救,这是否意谓神的计划落空?并非如此。罗马书第九到十一章连贯地揭示:神早已预定并掌管外邦得救的道路,也有预备以色列最终的归回(参罗11:25-26)。然而,此刻保罗对以色列的呼喊仍是真诚而迫切:“你们已经听见了,就当心里归向基督,得着救恩。”若继续不信,只能在救恩门外自我拒绝。
对今日的我们而言,此番信息依旧适用。我们常口口声声说要传扬福音,可在实际行动中,又有多少人真的帮助别人从心里相信并承认耶稣?更重要的是,我们自己是否真正承认耶稣在我生命中的主权?还是拿教会生活、圣经知识、服事成就当作“自我夸口”的依据?正如保罗自述:“我可以证明他们向神是有热心的,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当初他也不知道基督,更不懂神的义,只是在律法里自夸。
当我们自以为“看得见”,实则可能是眼瞎。耶稣在福音书里对法利赛人的指责:“你们若瞎了,倒还无罪;但如今你们说‘我们能看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9:41),正是一声警钟。罗马书第十章以以色列作负面教材,也让我们意识到“也许我比别人更熟悉福音,但若没有真正信靠神,顺从神,仍是无济于事。”此章既有“普世救赎”的盼望,也有“不信即不得救”的警戒。与罗马书一贯主题呼应:“唯有因信,义人才能活。”
回到保罗的总结,我们看见:律法无法带给我们完满的义,唯有通过耶稣基督的恩典——也就是相信并接受他所成就的救恩,我们才得算为义。可这信心的诞生绝不盲目,需要“听道”,而“听道”又需要人去“传道”,最终当人真正“听进去”并“心里信”,才得着属灵生命。这是教会对内对外皆需努力去实践的使命。保罗说:“若没有差遣,怎能传道呢?”(罗10:15)他自觉承担外邦使徒的托付。我们虽不一定都有保罗那样的职分,但大使命“传福音给万民”却关乎每一个信徒。
张大卫牧师也时常在此部分提醒:福音使命不应只是某种“节目”,乃是活在我们里面的福音生命力自然而然往外涌流。每当如此传扬,总有人“听见就生发信心”,并进入得救之路。然而,以色列给我们的鉴戒则是:“即便听见,若心刚硬,自夸自义,不肯顺服神,便失落了神的义。”法利赛人以诵律法、祷告、禁食、奉献等耀眼,却被耶稣直斥“娼妓和税吏比你们先进神的国”,显明单靠外在表现无法替代内心的敬畏与谦卑顺服。
可见问题根本在于“人是否真心顺服”。正如罗马书十章21节指出的“悖逆顶嘴的百姓”,虽然口里尊崇神,但实则抵挡神的道。人常常只会口称“主啊”,却行事为自我利益与想法,这正是耶稣所谓“不是每个对我说‘主啊,主啊’的都能进天国”。因此,唯有在心灵深处爱神、听从神话语、付诸行动的人,方能进神的国度。
罗马书第十章对救恩论、特别在“称义(被算为义)与救恩确据”上,提供了重要洞见。在旧约犹太体系里,遵行律法似乎是核心,但现实中人做不到完美守律法;保罗宣告,唯有基督的十字架和复活才能克服这一难题。“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的话清楚说明:得救本质在于向内的信靠与降服,不是凭我们行为的堆砌。“信”意味着承认基督已经完成了完全的救恩,并为此感恩,也认定这位为我们而死又复活的主,现今亦为我们的主宰。
这也意味着“承认耶稣的王权”。口里承认绝非“耶稣能帮我解决问题”的功利式盼望,而是真实相信“他已从死里复活,今仍活着掌管万有”。因此保罗在此强调“口里承认耶稣为主,并信神叫他从死里复活”。一个真正相信神叫耶稣复活的人,才会归荣耀与尊崇给基督,甘愿降服于他的主权,这才是“顺服之路”开启的核心。
罗马书第十章后段(18-21节)则再次带出“以色列不是没有机会听,而是没有顺从”的诊断。神的话语已近在咫尺,他们依旧拒绝,这就是以色列身为选民却最抵触弥赛亚的原因。他们自陷于自义中。虽然神“整天向他们伸手”,就像浪子比喻的父亲一样期待,但以色列人却坚持己意。纵观全局,这并非神救恩规划的失败,而是以色列人的固执所致。保罗在罗马书九到十一章通篇说明了神对外邦人救恩与以色列前途之预定奥秘,并表明将来以色列也会在神的时间表中得到拯救(罗11:25-26)。然而对保罗而言,他最关切的仍是眼前那些同胞能否及时回头,不要再自绝于救恩。
对当代教会与信徒,这番信息一样发人深省。我们看重福音事工,却常在“让人从内心相信并接受耶稣为主”这一步骤上乏力。那我们自己是否真心相信基督作我生命之王?是否用教会资历、神学背景或热心服事来满足自我的义?保罗曾说:“我可以证明,以色列人对神是有热心的,但不是按着真知识。”我们今天也常犯同样的错,以为自己知道、自己是义,却可能对基督、对神的义并不真正了解。
这个矛盾在福音书里也随处可见——法利赛人自称明白律法,但耶稣却说他们瞎眼;他们口里尊神,却实际抵挡神的心意。罗马书第十章借以色列之事例警醒教会:如果只会口喊“主啊,主啊”,却没有真实的顺服与行动,就仍是在不信与悖逆的光景。与之相对,保罗宣称“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在此又把盼望广泛地敞开给一切愿意相信的人。
整章的综合性非常显著:它既讲救恩论,也兼顾宣教论与以色列论。以色列未信之处,外邦却大量归主,恰恰展现了神浩大的救恩计划。即便直到今日,仍会出现“近处的人反而轻忽福音,远处的人却大大感恩”的情形。在教会里呼喊“主啊”者中不乏内心并未真正信从的;而教会门外或边缘的人,有时反而被福音打动而真诚回转。神的手仍“整天伸着”,等待悔改的人。回应这呼召的唯一道路便是“因信与顺服”。律法虽提醒我们是罪人,却不能拯救,唯有基督的恩典才是人唯一希望。当我们以心灵去相信,并以口舌去承认,就可以与基督的救恩联合。从神的角度看,道路早已畅通无阻:耶稣在十字架上已宣告“成了”,复活亦证明这一切大能。关键在于人是接纳这份恩典,还是因不信与悖逆而将其推开?
罗马书第十章的结尾(21节)透着一种遗憾:“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从神学角度看,这不仅总结了以色列的历史经历,也折射出人类罪性的典型反映。神向我们发出邀请,我们却不肯顺服,反而走自己的路,抓住自己的骄傲与算计。然而,神依旧以父亲般的慈爱“整天伸手”,不曾停止。浪子归家时,父亲立刻奔向他并拥抱。这就是福音的伟大:谁肯回转,神就接纳谁,如同对亲生儿女般待遇。
对我们来说,这信息应当转化为以下应用:第一,要分辨律法与恩典的界限——律法指明罪,却无力消除罪,只有恩典能拯救;因此切忌在信仰中显露自义,而要单单仰赖基督的功劳。第二,以色列的不信提醒我们务必倾听神的话并顺服之。教会历史、信仰知识、热心侍奉,都无法取代内心的真正顺服。第三,要牢牢记住“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因此要勇敢传福音,也要不断地聆听福音,不断归正自己。正如张大卫牧师常劝勉的:传道不可懈怠,且应当在个人生命里让福音真实涌流;唯有如此才能使他人由衷地听信,并经历救恩。
罗马书第十章正是如此切中信仰生活的核心。保罗对同胞的热爱与忧伤,也指向我们今日仍然需要在世界各处传扬福音,让更多人得着拯救。同时,以色列失落福音的机会,也提醒我们:或许我们同样面临相似的危险——明明机会就在眼前,却因为各种原因忽视了福音的宝贵。其实,福音并不遥远,已经临近我们,“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唯有放下悖逆与骄傲,真心接受,福音才会成为大能,引领我们进入完全的救恩。
归根结底,罗马书贯穿的主题“惟有义人因信得生”(罗1:17),在第十章依旧清晰可见:律法意味着人的辛劳与努力去谋求义,却注定失败;信心意味着因接受基督之成就而进入神的义。这扇门已向普世的外邦人开启,也向以色列敞开。保罗对此的痛心是:那些自认为最有资格的选民,竟偏偏拒绝了福音。但同时,神又将丰盛恩典赐给万民,使所有人都有机会进到救恩里。
在当下现实里,我们要留意,不要自我设限,也不要因“我懂了,我会了”就满足;不要把福音推给别人,自己却不切实遵行。罗马书第十章就像给教会打的一剂“警醒针”:当心只在口头上承认,却心门紧闭;或听见却毫无回应;又或沉湎在教会传统和个人自义中而忘记了单纯的恩典。但无论如何,神依然张开双臂。只要有人肯听并用信心回应,便有确切应许:“必得救。”这就是罗马书第十章所传达的最宝贵信息,也是张大卫牧师与许多传道人在各时代都应不住宣讲的核心。
因此,罗马书第十章向我们揭示了两大要点:第一,“律法在基督里得以成全,唯有恩典才能带领人进入真正的救恩。”人纵有再多热心与努力,也无法完全顺服律法,从而获取义;只有耶稣基督的爱与牺牲使我们被称为义,这就是恩典。第二,“以色列的不信正是他们的悖逆,然而神始终伸着双手等待。”反思我们自己的灵性状态时,也要记得神永不止息的忍耐与慈爱。看似容易的福音,其实并不轻松——真正降服于福音,昔日以色列人也失败了;但神并没有放弃他们,也为我们这些外邦人开辟了得救的道路。
故此,我们的信仰始终建基于对神的全然顺服。这并非靠人力遵行律法得来的,而是因着倾听并接受基督的福音而“心里相信称义、口里承认得救”。接着,这信心再表现在日常的顺服与行动之中。罗马书第十章恰恰将这条路径勾勒得极其明晰,并宣告:“道就在你口里、在你心里。只要你真心听见,就会生出信心,而这信心必带你进入救恩。”保罗火热的呼吁,今日仍对我们发声:愿我们常常听闻福音、回转省察,让“神的义”成为我们生活的根基,与此同时,也不忘将我们所领受的恩典勇敢地传递给尚未得闻或依旧心门紧闭的人。
正如罗马书第十章阐明,整个信息既包含保罗对以色列的热切盼望,也含有对外邦人得救的壮阔图景。我们在21世纪也可能重复以色列的失败——自负“看见”却不顺服,或继续把福音的触角局限在某个圈子里。罗马书第十章正对教会敲响警钟:口里承认却心里封闭的虚伪,听而不行的漠然,固守宗教形式而沾沾自喜的自义……无一不值得警惕。与此同时,神却“整日向我们伸手”,福音仍然普及且大有能力,“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这是何等坚定且荣耀的应许!这正是罗马书第十章最宝贵且福音性的宣告,也是张大卫牧师等无数传道人应历世历代不懈传扬的真理。
罗马书第十章给我们的结论是:第一,律法在基督里成全,只有恩典才是通往救恩的正路。人再如何热心努力,也无法因守律法得称义;只有基督的功劳与大爱才能使我们白白地被算为义。**第二,以色列的不信即是顽梗与悖逆,面对此情神仍整日伸手。**在省察自己灵命时,切勿忘记神这样的长久等待和怜悯。看似“简单”的福音,实际上对人自我顺服的要求并不轻省——以色列人的失败便是明证。然而,神对这失败的选民仍有救赎计划,同时也让外邦人得享丰富的恩典。
因此,信仰必须以对神的绝对顺服为根基,而这并非通过律法条文去达成,而是透过“听到福音、心里相信”而得的义。然后这信心必能表现在口里的告白与日常的实践之中。罗马书第十章或许是圣经中最清楚阐述这一过程的章节之一,并再次强调:“神的话已经临近你,就在你心里、你口里。只要你愿意敞开心,信心就会生根发芽,引领你进入救恩。”神已为我们预备了一切。要决定是否接受这恩典的,是我们自己:若因自义与固执而拒绝,福音之门虽敞开,我们也会被挡在外;若谦卑回应,便能经历“因信称义”的大能。
愿我们每一天都能聆听这福音,在自省中保持谦卑,单单降服于神的义而不再高举自我。并且,让我们也参与传递这宝贵的福音,好叫那些尚未听见或虽听却未能真正打开心门的人,也能得着救恩。愿罗马书第十章里保罗饱含热忱的呼唤,成为激励我们内心的活泼话语,引领我们在个人与群体生活中,朝着更忠实、更深刻的福音道路迈进。阿们。